11330282002976461L/2012-88088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規范性文件
BCXD16-2012-0003
廢止
綜合類
2012-07-19
2012-07-19
面向社會
慈住建〔2012〕127號
各鎮(街道)財政所(局),村鎮建設辦(局)、城建(城管)辦:
現將《慈溪市黏土磚瓦窯淘汰提升工作資金補助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慈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慈溪市財政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慈溪市黏土磚瓦窯淘汰提升工作資金補助辦法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黏土磚瓦窯企業淘汰提升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慈政辦發[2012]98號)精神,為加快實施黏土磚瓦窯淘汰提升工作的目標任務,確保淘汰提升工作平穩、有序、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補助條件及范圍
1、根據市黏土磚瓦窯企業淘汰提升工作實施方案部署的2012年目標任務,視組織實施淘汰黏土磚瓦窯的數量、進度和規模等實際情況予以一定補助。
2、補助范圍以本次黏土磚瓦窯淘汰提升工作中關停拆除的企業為準。
二、補助標準和要求
(一)補助標準
(1)窯門補助:在2012年12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以每門補助5.3萬元。
(2)鎮(街道)工作經費補助:以鎮(街道)為單位按關停磚瓦窯數量計算,每座磚瓦窯平均補助標準為8萬元。
(二)補助要求
補助項目的結算,均以鎮(街道)為單位統一辦理,并負責本區域內具體的結算和兌現。
三、補助程序
1、凡符合本辦法補助條件的鎮(街道),由當地政府向市黏土磚瓦窯淘汰提升工作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并填寫《補助申請表》,隨附有關拆窯現場照片等相關資料。
2、市黏土磚瓦窯淘汰提升工作辦公室在收到書面申請報告后,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驗收,并將淘汰黏土磚瓦窯企業名單在有關媒體上予以公示。
3、市黏土磚瓦窯淘汰提升工作辦公室根據驗收中實際核定的補助金額,報市淘汰提升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市財政按核定的金額給予補助。
四、資金監管
1、各鎮(街道)應保證各項補助資金??顚S?,專人負責,確保專項用于本地黏土磚瓦窯淘汰提升工作,并報送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市黏土磚瓦窯淘汰提升工作辦公室將對各地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2、各鎮(街道)在淘汰提升工作中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對發現淘汰提升的黏土磚瓦窯死灰復燃、偽造虛報的,一經查實,責令收回補助款,并追究有關人員的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