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1-142453
市政府辦公室
規范性文件
BCXD01—2021—0007
廢止
政務綜合類,農業水利綜合類
2021-08-27
2021-08-02
面向社會
慈政辦發〔2021〕49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慈溪市加快推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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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加快推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和上級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推進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根據《慈溪市高質量推進“3995”鄉村產業振興行動方案》(慈黨辦〔2020〕58號)文件,確保完成全年重點目標任務,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加快構建現代化鄉村產業
(一)強化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加大對糧油生產高質量發展的支持力度,具體政策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糧油生產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高保供能力的實施意見》(慈政發〔2021〕10號)執行。支持生豬增產保供,促進生豬生產平穩發展,落實專項資金,生豬保供按照寧波政策執行,對按要求實施擴容且新擴建處理能力達到1500噸/年以上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企業,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按照投資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ǘ┌l展現代種業。大力培育“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鼓勵市級重點種子(種苗)孵化基地加大投入力度,提升綜合實力,按投資額6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種子儲備轉商虧損及化肥儲備給予一定補助,其中化肥儲備由市供銷社組織實施。
?。ㄈ﹥灮l村產業發展平臺。鼓勵農業經營主體打造集綠色化、數字化、集約化、融合化于一體的農業特色園區,促進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對主體實施的農業項目,按投資額的4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四)健全農產品倉儲冷鏈物流體系。積極開展全國鮮活農產品冷藏保鮮設施建設試點縣創建,對新實施的農產品產地倉儲保鮮冷鏈物流項目,按照投資額的50%予以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150萬。
二、推進國家數字鄉村試點
?。ㄎ澹┌l展智慧農業。鼓勵農業經營主體運用先進物聯網技術,通過數據采集分析、自動化控制,提升農業生產標準化、智能化和精準化水平。對按要求完成種養基地數字化改造的農業經營主體,按照不同標準,分別給予0.3萬元、0.8萬元、1.5萬元獎勵。對創建成為省級數字農業工廠的,按上級政策執行。鼓勵農業產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制定數字化相關的團體標準,對按要求制定標準的給予5萬元獎勵。
?。嵤盎ヂ摼W+”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對線上銷售慈溪特色農產品的農業市場主體,全年快遞費達到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分別給予0.5萬元、1萬元、2萬元、3萬元、5萬元的獎勵(超預算等比例核減)。
?。ㄆ撸╅_展數字村莊試點。鼓勵片區組團發展村莊、美麗鄉村在獎勵基金、項目資金中統籌開展數字鄉村試點建設,被評為寧波市級以上示范鎮、示范村的,按上級政策執行。對評為省萬村聯網“季度之星”的村級網站,每村每次獎勵0.1萬元。
三、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ò耍┓€定土地規模經營。推進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對2018年前已認定的委托流轉到二輪承包期剩余年限內的農戶或土地股份制入股農戶,仍按每年每畝150元予以補貼。對新委托流轉且注冊成立的單體規模在30-50畝、50畝以上的家庭農場的,每家分別獎勵1萬元、1.5萬元。
(九)引育農業龍頭企業。對新命名的國家、省級、寧波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的,每家分別配套獎勵20萬元、15萬元、5萬元。鼓勵企業成長壯大,對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年銷售超3000萬元且增幅在20%以上的,每家獎勵3萬元,對年銷售超億元且當年增幅在15%以上的,每家獎勵10萬元。
(十)培優農業經營主體。對新命名的省級及以上示范性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配套獎勵2萬元,新命名的寧波示范性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配套獎勵1萬元。對列入農村創業創新優秀帶頭人典型案例候選、全國家庭農場典型案例候選、全省“百佳”家庭農場典型案例候選的,每家(人)獎勵2萬元。對完成高素質農民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的,給予每人200元的獎勵。鼓勵大學生從事現代農業生產經營,對大學生從事現代農業創業的,按寧波市級政策執行,大學生在農業領域就業的,給予2萬元/人的獎勵(含上級補助)。鼓勵慈溪市級重點種子(種苗)孵化基地引育人才,對農業相關專業大學生從事種業創業就業的,在寧波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再配套獎勵1萬元,每家最高配套獎勵2萬元。
?。ㄊ唬汛笊鐣战M織。鼓勵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植保、統防統治等多功能、全程化、托管式的生產性服務,對創建成為慈溪市級及以上示范性統防統治社會化服務組織、寧波市級及以上示范性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的獎勵。積極培育農機服務組織,實施功能培育項目,達到寧波規定標準的建設單位,按上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實施提質工程項目,被評定為寧波市級、省級(或國家級)示范合作組織的,分別配套獎勵2萬元、3萬元(同年度配套獎勵就高原則享受一次);服務組織被寧波評定為區域性農機服務中心的,配套獎勵3萬;被寧波評定為農機作業服務公司的,按上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達到綜合農機服務中心建設標準的,獎勵3萬元。
四、促進產業深度融合
?。ㄊ┭由飚a業鏈條。鼓勵農業企業加大技改投入,對慈溪市級以上(含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引進國內外先進設備且投入在50萬元以上的(自制設備除外),按實際投入額的8%獎勵,每家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發揮聯農帶農作用,對創建成為寧波市級及以上產業化聯合體的,按上級政策給予獎勵。
?。ㄊ┕膭顒摌滢r業名牌。全面實施“1821”品牌提升行動,對新獲得國家、省、寧波級農業名牌產品稱號的,分別配套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對新認定的浙江省知名農業品牌,每個配套獎勵5萬元。新獲省級及以上優質農產品金獎、銀獎的,分別獎勵1萬元、0.5萬元,新獲寧波市級優質農產品金獎、銀獎的,分別獎勵0.5萬元、0.3萬元。對新認證、續展認證綠色食品的,每個分別給予3萬元、0.5萬元獎勵。對新獲農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每件獎勵5萬元。
?。ㄊ模┓e極拓展農業市場。經組織參加上級政府及部門舉辦的各類農業展會的農業市場經營主體,省內、省外展會每家分別給予0.3萬元、0.5萬元獎勵,赴國(境)外參展的每個攤位給予1-2萬元獎勵,特裝展示或舉辦農產品專場推介會的,每家獎勵2-3萬元。經組織參加由上級政府及部門舉辦的農民豐收節、特色小吃展、專場直播推介會等臨時性展示展銷活動,每家給予0.1萬元獎勵。
(十五)深化農業政策性保險。根據上級有關規定,不斷完善農業保險政策體系,提高農業抗風險能力,實施方案另行制定。
五、全面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ㄊ┥罨胺仕巸芍啤备母?。實施“肥藥兩制”改革示范創建,對創建成為肥藥兩制改革示范農資店的,給予一定獎勵,具體標準另行制定。深入實施肥藥雙控工程,對列入計劃的50畝以上規模農場施用商品有機肥的,按核定量內給予250元/噸補助,對符合補助條件的配方肥(主推配方肥),給予350元/噸補助(含上級資金)。對推廣應用性信息素、頻振式殺蟲燈、黃板粘卡等病蟲綠色防控技術的,按其設備材料購置額的70%進行補助。對列入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示范點的,按投資額70%給予補助,每條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十七)加快漁業健康養殖。對創建成為國家級、省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的,每個主體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農業農村部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通過復查換證的,每個獎勵0.3萬元。全面開展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對水產養殖尾水治理示范點按照投資額80%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獎補;對大型連片區域化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按150畝折算為一個示范點,給予最高不超過180萬元的獎補。對已實施水產養殖尾水治理的單位,年度監測合格的,給予最高每畝每年40元獎勵。
(十八)推進畜牧業綠色發展。加快畜牧業轉型升級,對后備母牛按每頭50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支持動物疫病防控,實施病死畜禽及產品無害化處理,養殖環節對設儲存點的生豬養殖場每頭收集補助15元,鎮(街道)收集生豬每頭補助25元,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處理生豬補助每頭60元,其他動物及產品按每噸2600元補助,對各地的產地檢疫工作按每頭生豬產地檢疫費0.7元的標準進行補助。支持畜禽屠宰行業規范發展,生豬屠宰環節病死生豬每頭損失補助800元,病害產品及廢棄物損失補助4元/公斤,資源化利用補助0.8元/公斤,病死豬及產品收集補助每頭15元(產品按90公斤1頭折算);屠宰環節病死家禽每羽損失補助4-8元,病死家禽收集補助每羽0.5元;家禽定點屠宰企業“凈膛殺白”年實際屠宰量達到80萬羽以上的,給予年度一次性凈膛補助25萬元;對開展畜禽車輛消毒的洗消中心,給予一定補貼。
?。ㄊ牛╅_展清潔美麗田園建設。實施清潔田園專項行動,落實農業廢棄物回收處置體系,按耕地面積給予各鎮(街道)每年每畝最高10元的專項工作經費獎勵。對符合要求的秸稈收集利用單位,按照收集量、銷售額等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寧波(慈溪)綠色農產品加工基地供熱由崇壽鎮解決,市財政給予50萬元定額補助;腌制廢水裝運由周巷鎮解決,市財政給予50萬元定額補助。
?。ǘ娀r產品質量安全。強化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穩步推進農產品全生命周期智安碼,對試點階段積極帶頭實現全程追溯的市場主體,每家獎勵0.2萬元,對農場、合作社等市場主體新購置快檢設備、追溯設備、追溯用品的,按購置額50%補助,最高不超過1萬元(含上級補助)。
六、強化農業科技支撐
?。ǘ唬﹦撔罗r技推廣服務。每年安排一定資金開展農業科技項目研究,項目申報按照《慈溪市農業科技項目管理辦法》執行。以科室(單位)負責人、副高及以上職稱技術人員為培訓對象,組織現代農業高研班培訓,不斷更新知識結構滿足現代農業發展要求。
(二十二)積極推進農業機械化。購置寧波市補貼機具品目內的農機具按上級補貼標準執行,其中對水稻插秧機、水稻直播機、水稻側深施肥裝置、秧盤播種成套設備、糧食烘干機、果園軌道運輸機、簡易保險儲藏設備按中央補貼額的30%累加補貼(累加機具視寧波實施方案調整);購置列入中央財政“新產品補貼”范圍的機具,按新產品補貼標準和辦法執行。
鼓勵引進智慧農機、無人機械等新型農機具,對購置補貼機具品目外的符合慈溪特色的農機具,按購置價的35%給予補助,每家補助最高不超過35萬元(具體補助機具在年度實施辦法中明確);通過寧波市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項目考核的,給予配套獎勵5萬元。
?。ǘ╅_展平安農機建設。平安農機建設單位和農機報廢補貼與獎勵按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二十四)加快發展設施農業。列入本市級設施農業補貼對象的,建設要求、建設標準、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等按上級規定執行,其中對新建連片15畝以上、30畝以上的分別按每平方5元、10元給予累加。列入《慈溪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7-2030年)》養殖區范圍內新建連片面積10畝(含)以上標準鋼繩式水產暖棚,按3500元/畝給予補助(單戶補助最高限額10萬)。開展非標楊梅鋼管大棚建設試點,新建連片面積在3畝(含)以上的,按3.5萬元/畝給予補助(單戶補助最高限額30萬)。
七、其他要求
?。ㄒ唬┍菊呷魺o特殊說明的,補助標準均含上級一般轉移支付資金。列入上級農業農村發展指導性任務專項的,實施方案另行制定。
(二)本政策同一補助(補貼、獎勵)對象的同一項目或參照同一補助(補貼、獎勵)考核依據的項目,市級優惠政策不重復享受;執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意見執行。
(三)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涉農項目和資金監管,對經營主體申報項目已審批立項但未實施的,應暫緩其他項目申報;對受扶持的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以及個人發現騙取財政資金行為的,三年內不得申請享受財政補助政策。
?。ㄋ模┦鞋F代農業開發區糧油保供、生豬保供等市政府指令性任務按市級政策執行,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籌承擔。其他慈溪市級及以上政策所需的地方配套資金,以及開發區另行自行出臺的補助政策,所涉扶持資金由開發區承擔。
?。ㄎ澹┍菊邽槟甓刃赞r業產業扶持政策,實施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此前相關補助政策停止執行。在此期間,凡涉及因上級政策調整或社會經濟形勢發生變化而需調整本政策內容的,另行研究制定。市級相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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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各人民團體,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黨、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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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下載word版本: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加快推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通知